叶女士:我是广州集体户的居民,现准备与湛江户籍的男方在赤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是否需提供集体户户主复印件?若复印件的有效期已过期,还是否能办理婚姻登记?
赤坎区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交的户口本,应当包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户口簿保管单位在首页复印件上已注明使用有效期限的,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叶女士:我是广州集体户的居民,现准备与湛江户籍的男方在赤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是否需提供集体户户主复印件?若复印件的有效期已过期,还是否能办理婚姻登记?
赤坎区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交的户口本,应当包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户口簿保管单位在首页复印件上已注明使用有效期限的,须在有效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