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发出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其中,湛江有1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对照创建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上报。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经严格评审和公开公示后,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甘园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通知要求,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要不断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其中,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基础。要加强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工作指导和动态管理,推动示范村镇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创建质量和效果。要深入总结示范村镇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报道、推介交流等多种方式,发挥好示范村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