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了,感谢在场各位,你们为我的事情一直在努力,终于把事情解决了”,当事人黄某某说道。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2015年3月,广西籍的黄某某来到廉江市河唇镇承包钟某某的山岭头种植林木。山岭头原种植了部分的林木,后因种植林木面积太大,界限不明确,双方产生了较大争议。
据了解,当地各部门曾介入调解,但因涉及金额太大,双方意见不一,最后都没能化解矛盾。
今年11月15日,廉江市政法委相关领导与廉江法院驻镇法官把双方当事人约到了驻河唇镇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还邀请了廉江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河唇镇政府、综治维稳中心等部门人员共同合力,参与调解。
一开始,工作人员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安抚了黄某某和钟某某的情绪,并从法理依据来说服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因为金额问题意见不一,最终共修改了五次协议,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钟某某一次性给付80.5万元给黄某某,让黄某某放弃山岭的林木所有权。
“我要求先转账再在协议上签字。”
“万一我转钱了,对方以后又找我要钱怎么办?”
就在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的时候,法官提出司法确认,并详细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司法确认的流程及特点,最终他们同意在协议书上签字。
黄某某收到钟某某当场转账的80.5万元,这场经济纠纷调解才终于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