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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

2023-11-23 20:46 来源:湛江云媒 作者:记者林宇云 见习记者黄文朗 通讯员湛环宣

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湛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图集》(以下简称《图集》),实现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11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图集》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7个。其中,市级水源保护区8个,县级水源保护区6 个,乡镇及以下水源保护区63个。《图集》明确了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边界走向和拐点坐标等矢量数据,解决了我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图缺失或边界偏差的问题,为精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工作,以及准确核定新建项目与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督促属地政府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图集》确定的水源保护区边界范围,持续加大水源保护区巡查频次、执法检查力度及群众宣传引导,扎实推进水源保护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和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持续改善水源地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积极探索饮用水水源保护智能化管理工作,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基础信息可视化、日常监管信息化、风险预警智慧化。

我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约141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约805平方公里、准保护区面积约116平方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编辑:梁海飞
值班主任:莫松萌
值班编委: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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