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湛江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才君参加新闻发布会。
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2017年初起,市区较为成熟、有基础的物业小区已经逐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垃圾分类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不高、缺少惩处机制等问题,阻碍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深入推进,亟须通过制度建设予以破解。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纳入立法计划。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调研论证,推进科学立法,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