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教育局发布《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与前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了高中录取计分科目和录取资格设置,满分从调整前的780分到调整后的800分。
调整前,中考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3+1”模式,“4”指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3”指物史(物理+历史)、化道(化学+道德与法治)、生地(生物学+地理)3个科目组,“1”指过程性评价。调整后,采取“4+3+综合”录取计分科目模式,“4”指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3”指物史(物理+历史)、化道(化学+道德与法治)、生地(生物学+地理)3个科目组,“综合”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综合素质评价。
关于录取资格设置,调整前,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普通高中学校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公费定向录取要求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终结性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等级,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对等级科目不设限;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普通高中学校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公费定向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级,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对综合素质评价不设限。调整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取消普通高中学校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公费定向录取对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限制。
此前,湛江市教育局通过充分调研,结合湛江实际,草拟了《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3年1月征求教育系统意见,2023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此次的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月13日前,公众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湛江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需要注意的是,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或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电子邮箱:zjsjyj_zkk@zhanjiang.gov.cn;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办公电话:0759-333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