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溪县公安局黄略村派出所先后救助2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1月15日中午12时许,黄略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蚕村小学门前捡到一只疑似翅膀受伤的野生小鸟。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将受伤的野生小鸟送到湛江市寸金动物园救助站进行救治。经专业机构鉴定发现,该受伤动物为珍稀野生鸟,学名叫游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受伤的猴面鹰被送到湛江市寸金动物园救助站进行救治。
无独有偶,1月15日10时许,黄略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颜村村口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猫头鹰,无法飞行,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需要协助救治。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处置,将受伤的野生猫头鹰送到湛江市寸金动物园救助站进行救治。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受伤的野生猫头鹰学名叫猴面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国家保护动物是大自然的珍宝,保护它们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群众在生活中,如遇到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如有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处理,更不能非法售卖,应第一时间联系警方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妥善处置、科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