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收到第一期费用了!”近日,徐闻县海安镇村民代表向徐闻法院打来了感谢电话,感谢法院妥善化解村委会投资纠纷。
事情还得从2018年说起,徐闻县海安镇下辖的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分别与徐闻县某农业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村委会、居委会投资徐闻县某农业公司自主经营青果等农产品,自负盈亏,村委会、居委会不承担经营亏损责任;徐闻县某农业公司需根据村委会、居委会投资金额每年以不低于12%支付投资利益,并根据经营收益适量分红,若徐闻县某农业公司不能按时退还投资款,则应按投资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经营期限为3年。后因该公司2019年失收,之后因村民对承包园地有争议造成耕种不正常,导致未能按时支付投资款及投资收益。为此,村委会、居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投资款,支付投资收益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徐闻法院启动“1+2+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该案由专人进行诉前调解。
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多次分别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诉求和心理预期。厘清案件情况后,法官开始分别进行调解工作。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工作并不顺利。面对双方争执不下的场面,法官及时向双方释法明理,分别从法律责任、诉讼成本等方面向农业公司、村民委员会和居委会讲明法理,希望双方各自让步、互相理解。
最后,在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居委会放弃违约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请,农业公司分期给付投资款及投资收益,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协议签订后,徐闻法院迅速作出裁定确认协议内容。目前,该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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