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清晨,一位六旬老太,沿着赤坎区南桥河走走停停,见到路面垃圾就捡拾,见到河面有垃圾就清捞,见到野钓行为就劝导。(2月28日《湛江日报》)
近年,随着河湖长制的全面建立,湛江各级河湖长队伍不断壮大,治理资源不断聚集、治理手段更加多元,河湖也迎来了美丽蝶变。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河湖长制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成熟。在湛江大地,“河小青”“巾帼河长”“企业河长”等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形成了河湖共建共治共管的新局面。2月28日,湛江日报推出新专栏“鲜美湛江,共建共享”,将笔触镜头对准“民间河长”,首篇报道讲述了“民间河长”、赤坎南桥河“护河奶奶”花华余的故事。更让我们看到了“民间河长”作为生态治理生力军的重要意义。
从报道来看,“民间河长”最主要的职责是巡河。他们不仅仅是每天在辖区内的河流堤岸上走上一圈,看看有没有险情和环境污染。还要利用巡河之便,加强对沿河和过往群众爱河护河的宣传,及时对河道范围内的水务法规告示牌及河道界桩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在巡河的过程中,“民间河长”花华余发现河道内的垃圾、杂物,会自己动手及时处理,还会带着志愿者到河边打捞垃圾、清理河道,避免垃圾积少存多污染环境、影响水质。日复一日地巡河,都是在“早上买菜时,她会尽量提早出门,先绕着南桥河段走一圈巡查;晚上散步时,她看看有没有乱扔的垃圾,看看指示牌有没有被损坏,看看有没有人在违规垂钓”这样的坚持中完成。这份坚守与担当,令人敬佩。
“民间河长”是水环境保护机制中接地气、察民意的重要一环,肩负着推进河湖治理全民参与的重要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河长”既是对河长制的一种有益补充,又是对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河长”护河效能的一种监督,更是走好群众路线治河护河的生动实践。“民间河长”的巡河、爱河、护河,还起到了很重要的宣传作用。通过“民间河长”的带动,可以提高群众治河护河的热情,吸引更多人参与到“鲜美湛江,共建共享”中来。“老太太不辞辛苦保护河流,我们怎么好意思破坏环境呢?”报道中反省者的一番话,道出了“民间河长”的价值所在。
让“民间河长”挑大梁,就要鼓励他们既参与河湖治理,也督促“行政河长”履职,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民间河长”的意见能否及时通达,并能多大程度得到反馈,这不仅关乎“民间河长”的工作积极性,也决定着“民间河长”制度的生命力。因此,对“民间河长”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应纳入各级河长及相关责任部门河长制工作考核,做到“件件有回音”。同时,也要加强“民间河长”的选任、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将那些热爱环保、热心公益且具有相应能力水平的民众选拔出来,将他们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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