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市长曾进泽主持召开十五届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提高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含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四个方面。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规定》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具体要做到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提高程序的可操作性;二是增强公众参与的实效;三是提高专家论证的质量;四是充分发挥风险评估的作用;五是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六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