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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发出《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倡议书》

请牢记安全第一 务必遵守法律法规

2024-04-04 15:44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记者卓朝兴 实习生杨扬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追思先烈、纪念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请广大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牢记安全第一,务必遵守法律法规!”4月2日,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倡议书》。

清明期间,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由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确保广大市民朋友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倡议:

要合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需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储存场所要符合安全标准,从业人员需培训合格,合法合规经营。批发企业要做到“四个要”和“五个不”。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等“四防”设施要符合标准;库房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定员、定量、定级标识;库房要控制储存温度湿度,保持良好通风;要落实好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做好车辆和人员出入库,登记。零售店要做到以下“五个要”“五个不”“一个确保”。零售店要符合安全标准,远离医院和学校等敏感区域;零售场所内电器要满足防爆要求;零售店要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安全警示标志;零售店要在合法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产品;零售店要在店内明显位置摆放《严格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谁燃放谁负责》警示牌。零售店内任何时候都要确保发生事故后人员能及时逃生。

要合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企业需注意烟花爆竹需专车专运,禁止与易燃易爆品混装;车辆要符合安全标准,配备好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驾驶员要经过培训,熟悉运输安全规定;确保运输路线安全,避开禁行区域。

要合规燃放。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需注意选择有资质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注意查看产品标识和安全警示说明,不购买不明来源“走私”或不合格的产品,不通过微信、电商平台或走街串巷兜售等非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在住宅、车辆内囤积大量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存放位置要远离火种、取暖设备;要在允许的区域和时段燃放,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认真阅读产品外包装上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小心操作,正确燃放。

编辑:何海清
值班主任:苏碧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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