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川市公安局连续查获两名驾驶小汽车在马路上玩“漂移”的违法人员。
4月23日,吴川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驾驶一辆银色丰田花冠小汽车在吴川市黄坡镇的马路上玩“漂移”。接报后,该局交警大队中山中队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一辆车牌为粤SBK9XX的银色丰田花冠小汽车在吴川市黄坡镇供电所路段进行了长达一分钟的“漂移”。当民警调取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是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这为找到该车驾驶员带来了极大困难,但民警毫不气馁,继续通过相关信息展开摸排,终于确定了该车的使用人是李某强(男,吴川市黄坡镇人)。4月25日下午,交警大队中山中队民警联合黄坡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李某强到中山中队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强对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以驾驶小汽车在马路进行“漂移”的方式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此外,该局又于4月24日接到举报称有人驾驶一辆小汽车在某小区附近马路上进行“漂移”。该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黄某远(男,吴川市振文镇人)有涉嫌寻衅滋事的重大作案嫌疑。4月25日上午,民警依法传唤黄某远到该局办案区进行调查。经询问,黄某远对其以驾驶小汽车在马路“漂移”的方式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黄某远的供述,其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前往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东风本田思域小汽车,驾驶至吴川市梅菉街道某小区附近路段时实施快速漂移、恶意转向调头的危险驾驶行为。
目前,李某强因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黄某远因实施无证驾驶机动车、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