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的决策部署
按照我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工作安排
自4月30日开始
开展2024年湛江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家电和汽车消费券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购买家电发放最高2000元的补贴
购买汽车发放最高8000元的补贴
扫码下载建行生活APP参与活动
活动详情
01家电“以旧换新”
1、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购买绿色智能低碳的空调等 17 类等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标准为不超过新购置家电销售价格的 10%,每件家电(或单张消费券)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不超过 2000元。家电销售价格以家电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2、新购家电的范围和要求
17类家电产品: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
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范围参考: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3、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
购买人在办理购买新家电前须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消费者可以携带旧家电到家电销售企业办理旧家电回收手续。消费者也可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商咨询旧家电回收手续并按流程办理。旧家电回收价格消费者自行与回收企业或家电销售企业协商。
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少于或等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
4、补贴发放方式
个人消费者下载建行生活注册并绑定银行卡,点击海报,进入活动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即可领取家电消费券。
*温馨提示:消费券仅限在指定商户适用,领取之日起七天内有效。
5、销售企业提交材料
销售企业将个人消费者旧家电(手机)送至回收企业,并经回收企业在《2024年湛江市旧家电(手机)回收凭证》确认盖章后,将回收企业联交给家电回收企业。同时,将《2024年湛江市旧家电(手机)回收凭证》(销售企业联)与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旧机类别、申请人身份证与旧家电合照、新家电销售发票、新家电品牌及型号发至活动平台,最晚于2024年9月10日前提交。
02汽车“置换更新”
1、补贴标准
向消费者发放的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补贴按照新购车辆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2、补贴范围和要求
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我市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消费券补贴。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转让车辆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转让和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性乘用车。
3、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汽车销售企业协助车主在建行生活APP平台上传消费券补贴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包括且不限于:1.车主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必须是在广东开具的二手车销售发票);3.完成二手车过户手续后的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大
绿本)内页照片;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必须是在湛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5.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内页照片;6.车主本人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账户信息(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备注:补贴申请资料上传通道将于2024年9月30日关闭(注:如消费券提前发放完毕,平台将通知提前关闭上传通道)
4、补贴发放方式
(1)个人消费者下载建行生活注册并绑定银卡,点击海报,进入活动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2)资料上传后,个人消费者可登录建行生活APP查看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消费者可领取“置换更新”购车消费资格券。
(3)市商务局对符合条件及拥有“置换更新”购车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资金。
02适用商家(持续更新)
1、家电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2、汽车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参与攻略
01建行生活APP注册流程
02 进入活动页面填写报名信息
03查看已领取消费券
04消费券核券流程
主办单位:湛江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湛江市分行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