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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毒不是烟!两人因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被判刑

2024-07-12 17:23 来源:湛江云媒 作者: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徐忠婵

依托咪酯作为新型麻精药品,近年来被不法分子作为毒品替代物勾兑在电子烟油中,以“上头电子烟”等名义贩卖,让人成瘾却不自知,这种“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不易区分,但却是新型毒品。7月1日,廉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新型毒品”案,被告人庞某龙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被告人庞某俊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月15日凌晨2时许,吕某宇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庞某龙以35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电子烟烟弹一个,并约定在廉江市某垃圾池处交易。被告人庞某龙通过被告人庞某俊提供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收到吕某宇支付的毒资350 元后,指使被告人庞某俊持一个毒品电子烟弹到约定的地点与吕某宇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庞某俊、吕某宇当场抓获,并依法扣押毒品电子烟弹一个。当天凌晨4时许,廉江市公安局民警根据庞某俊供述,将被告人庞某龙抓获。经称量及鉴定,被扣押的电子烟弹净重1.25克,检见依托咪酯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龙、庞某俊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以惩处。被告人庞某龙、庞某俊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庞某龙、庞某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庞某俊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人,是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依托咪酯属于含麻醉作用的新型神经刺激药物,添加到普通香烟烟丝内烤吸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还会导致易怒、懒惰,甚至会引起死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规定:将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有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即自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吸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认清新型毒品,自觉做到拒毒、防毒,远离毒品。

编辑:王闻闻
值班主任:罗颖露
值班编委:林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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