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湛徐高速路政二中队联合地方派出所仅用不到1小时,成功破获一起损坏高速公路路产案件,及时挽回了路产损失。
当天上午10时左右,湛徐高速路政二中队路政人员巡查至徐闻港支线往海南方向K3600+300M处时,发现路边的波形护栏被拆除,导致出现约9米的缺口,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路政人员立即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路政人员联合辖区南山派出所走访周边村镇查找线索。上午11时左右,经过走访排查得知,原来是徐闻县南山镇村民陈某计划在高速公路旁修建一家餐饮、汽修综合店,为了方便车辆进出店铺擅自拆除了高速上的波形梁。
路政人员了解情况后,耐心向陈某讲解高速公路违建相关案例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违法建筑的违法性和危险性,南山派出所也对陈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最终陈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及违法后果,当天18时,陈某将私拆的波形护栏恢复了原状。
温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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