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本人为全日制大学生,毕业两年。灵活就业只买养老保险,没有买医疗保险,请问相关部门是否能领取三分之二灵活就业补贴?
赤坎区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对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二)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三)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月按本人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对象原则上需灵活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