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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飞”要不得,“黑飞”更不可以!

2024-08-05 15:42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笔 锋

必须正视——无人机消费市场的迅猛发展,给传统空域管理体系带来了难以预估的挑战。缘于一些无人机使用者对于“机场净空区”等航空法律规则意识的淡薄,导致全国不少机场接连发生无人机“黑飞”干扰民航班机起降事件,造成千余架次航班被迫备降或返航,引发广泛关注。而无人机“黑飞”也严重影响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无人机闯入政府机关、重点产业区、重大基础设施等要害敏感区域;因编程失误造成无人机编队撞击大楼、因操作不当造成无人机划伤人员致残等安全事故。笔者的亲身体验是,今年6月初,开车经过赤坎金沙湾景区道路时,突然间,车顶上(也可以说是头顶上)的无人机任性地低空飞行,虽谈不上“险象环生”,但一边开车一边无人机轰鸣,扰民那是肯定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据《半月谈》报道,一些承担无人机测绘项目的机构违规外包业务,有的企业在无资质前提下进行黑飞私测,甚至随意存储传输敏感数据,给地理信息安全带来隐患,同样引发广泛关注。

无论“黑飞”扰航、扰民、伤人事件频发还是无人机测绘“涉密”乱象丛生,这都一再发出强烈的“警讯”:加强无人机的全方位监管,刻不容缓;整治无人机的“乱飞”“黑飞”问题,同样是时候提上相关职能部门的日程了。我们注意到,去年,深圳铁路警方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事件,一男子无备案在铁路沿线禁飞区违规操纵无人机拍摄视频,被深圳铁路警方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这起案例具有“标本”意义。

《2023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行业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92.9万人。其中,个人用户84.9万人,企业、事业、机关法人单位用户8万个。而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主要从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操控员的管理、规范空域划设和飞行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等三方面,为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无人机的监管,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应从法律规制、标准制定、智能管理、社会共治等多维度共同发力,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又要保护合法合规飞行行为,既要制约“野蛮生长”,又要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句话,低空经济要“起飞”要“飞得更高更远”,就必须有精准的、合规的、可预见的“航线”。“乱飞”要不得,“黑飞”更不可以! 

编辑:王闻闻
值班主任:罗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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