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湛江日报公众号5月9日报道,近期多名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谎称“认识内部人员,预交定金可从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目的在于解决特定群体的住房难题,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黑手伸向了这一民生领域,利用部分市民对住房的急切需求和对政策的不了解,设下诈骗陷阱。他们打着“内部关系”的幌子,承诺可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要求“预交定金”,一旦得手便逃之夭夭。这种行为不仅使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让他们原本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期待化为泡影,还会影响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公信力,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报道中指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起,包括湛江市在内,全省已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湛江市无经济适用住房出售。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通过正规渠道已无法购买到新建经济适用房。而湛江市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均执行“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各类保障性住房规范性文件均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查询获取。市民可依据自身情况,按照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且申请过程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更无需预付定金。这清晰地表明,“认识内部人员,预交定金可从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经济适用房”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面对此类诈骗,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承诺。从诈骗手段来看,不法分子可能伪造虚假文件、虚构人脉关系,甚至可能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撒网,利用信息差和市民的侥幸心理设下陷阱。市民在面对“内部渠道购房”等诱惑时,应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秉持“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理念,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应通过官方渠道,如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做到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同时,亲戚朋友之间也应加强交流与提醒,湛江日报公众号相关提醒文章要转发到“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形成“人人警惕诈骗”的社会氛围,让不法分子的诈骗话术失去市场。
另外,面对突然增多的诈骗趋势,相关职能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加强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除了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保障性住房政策外,还可与湛江日报等本土主流媒体合作,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微短剧等,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定期发布诈骗案例及防范指南,提升市民的识别能力。从技术层面来看,应积极通过智能算法识别异常关键词、敏感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诈骗线索。此外,通过技术升级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等流程进行加密存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不可篡改,让不法分子无法伪造文件、虚构事实,从技术上阻断诈骗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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