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人社部:个人养老金领取时需要缴纳3%个人所得税

2025-06-25 08:47 来源:工人日报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部分是否需按3%纳税的问题,人社部24日回应称,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记者了解到,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了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缴费期间,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等5部门发文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记者李丹青)

编辑:倪婉婧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湛江海湾大桥7月免费通行在即,坡头各行业畅谈愿景
  • 湛江市举办人才城市开放日活动
  • 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推进船员队伍党建工作暨第十五个“世界海员日”系列活动举办
  • 亮风采 筑防线
  • 湛江市“送健康 进万家”义诊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启动
  • 央视报道湛江向海而兴的“致富密码”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