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城月镇平衡村天后宫内,有一通保存完好的清代道光年间《奉示禁碑》。
这通距今192年的古碑,以详实的文字记录了清代中期雷州半岛乡村社会的治理图景,为研究岭南地区乡规民约、基层司法实践与宗族文化传承提供了珍贵的实物佐证。
古碑为青石质圆首碑,通高约1.6米,碑额阴刻楷书“奉示禁碑”四字,字体端庄厚重,碑身正文为阴刻楷书,共分三部分,字迹清晰可辨,保留了清代道光十四年(1834年)的官方告示原文、立碑衿耆名录与立碑时间。根据碑文与考古释读,此碑立于清道光十四年六月初八日,由遂溪县官方批准,平衡村黄、洪两姓宗族联合立碑,是清代官府治理与乡村自治相结合的直接物证。
“这通碑的价值,在于它清晰展现了清代‘官督乡治’的治理模式。”文史研究者表示,碑文既体现了国家律法对乡村社会的约束,也凸显了宗族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黄、洪两姓联合立碑,乡贤名录涵盖了贡生、监生、禀生等各类功名身份,形成覆盖全村的治理主体,是雷州半岛宗族文化与乡规民约传承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