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污泥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廉江市新民镇七星岭,即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址内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本次改建项目依托现有二期项目进行,在不改变现有二期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环保工程设施及其他公辅工程等,项目应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前提下进行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总掺烧比例最大不超过30%(其中污泥掺烧比例最大不超过5%)。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可再生类废物、拆除垃圾、农业废物、林业废物、城镇污水污泥)等一般可燃固体废物作为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的补充燃料,技改完成后二期工程焚烧处理规模仍为600t/d,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42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80t/d(含污泥30t/d);掺烧后设计发电量不变;本次拟对二期项目烟气净化系统新增烟气再循环系统,实现低氧低温燃烧,从源头降低NOx生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廉江市新民镇七星岭,即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址内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3735321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碳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廉江市城北街道同济北路91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66759202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途径
提交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