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我居住的小区拟加装电梯,拟建的电梯井位置位于我车库正右方,将会遮挡车辆出入视线、压缩通行空间,存在安全隐患,且电梯运行震动、噪音会损害我的权益。对此我想咨询:小区加装电梯,车库业主的书面同意是否为必要条件?
赤坎区人民政府:该小区加装电梯的方案尚未提交南桥街道,目前暂无法判定对车库的实际影响。根据《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五条,增设电梯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业主之间产生争议的,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进行沟通、协调,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南桥街道百园社区在前期收到不同意见后,已与南桥街道先后两次组织该市民和同意加装电梯方的业主进行调解,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后续同意加装电梯方业主正式向南桥街道提交方案,街道将依法公示方案、征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该市民届时根据实际公示的方案,依据前述规定行使业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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