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二
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文化设施如何进行规划?
在《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编制了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满足市民多样文化娱乐活动需要、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与建设文化名市;文化设施按市级、片区(组团)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四级配置;规划期内重点完善社区文化活动设施,解决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不足的矛盾,同时,适时建设市级标志性文化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打造“一湾两岸”生态型海湾城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将市级文化设施环湾布置,形成沿海湾的文化设施集聚带,主要包括湛江文化中心、城市规划展览馆、市新闻中心、会展中心、科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海洋博物馆、港口博物馆、海洋文化公园等。其中,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博物馆充分展示海洋城市特色,提升文化软实力;而片区级文化设施主要结合片区公共中心布置;重点建设社区文化活动设施,解决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不足的矛盾。
近期内,我市将完成霞山法式风情街的建设,全面推进湛江文化中心五馆一场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按照渐进式有机更新改造的思路对霞山、赤坎两区的老街区实施改造,建设赤坎三民路历史街区、港城原点广场、渔人码头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凸显城市历史风貌特色。
热点三
如何做好民间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文物资源丰富,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文物66839件,主要是陶瓷器类、书画类;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时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2065处。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36处(国保单位4处,省保单位33处,市保单位99处)。保存状况为好的文物点有16处,保存状况较好的有503处,保存状况一般的有1046处,保存状况较差的有369处,保存状况差的有131处。以上数据充分表明,我市的文物保护之路任重道远。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十六字方针,把文物保护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以及领导责任制;加大保护文物工作力度,对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挂牌,加强管理;把文物古迹保护与旅游发展、休闲娱乐设施建设、商业市场开发、文化教育、城市建设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