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赤坎区纪委获悉,经赤坎区委批准,区纪委对赤坎区委委员、区科技局局长叶福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叶福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报销个人应负担的费用;通过服务对象为其妻子购买社保费;非婚生育一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收受服务对象钱款问题涉嫌犯罪。
叶福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家属谋利,非婚生育一孩,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福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赤坎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叶福光行政开除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