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市新农村建设文化成果,积极以文艺形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市将于今年4月-7月举办2017湛江市原创“村歌”创作演唱大赛。本次大赛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据悉,本次活动主题为歌唱美丽乡村·奏响文明乐章。参赛作品要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的原生态元素为中心,艺术化地体现美丽乡村个性,要求是近两年内创作、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特色浓郁、体现原创性和传唱性的音乐作品。旨在通过此次大赛,创作一批反映时代新风尚的原创“村歌”,激发广大音乐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我市文明建设助推加力。
参赛对象包括全市各县(市、区)所有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其中,“村歌”创作作者(含词、曲)身份不限。“村歌”演唱歌手要求是“村歌”所在村庄的村民或原籍在所在村的外出人员,也可以是所属镇、街生活或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比赛分两阶段:一是“村歌”(词、曲)创作评选阶段;二是“村歌”演唱比赛阶段(在创作评选阶段选出20首优秀歌曲晋级演唱比赛阶段)。
(一)创作阶段
1.作品征集时间:4月20日-5月25日。
2.征集要求:作品由各县(市、区)组织征集、初评,原则上各区不少于3首(含3首),各县(市)不少于4首(含4首),多报不限。
3.作品评选:组委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复评,评出优秀歌曲20首并再进行终评,确定创作类获奖名单。
(二)演唱阶段
1.演唱比赛时间:6月下旬至7月下旬。
2.歌手选拔:由20首优秀歌曲所在村庄按参赛要求进行歌手选拔(初赛),并推荐一名歌手参加全市的复赛(20首歌曲)、决赛(16首歌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