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坡头法院民三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7日,该院举行了揭牌仪式。据了解,全国法院系统有53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广东省法院系统仅两家法院获此殊荣。 据介绍,坡头法院民三庭现有3名青年女法官,是我市法院系统极具特色的“女子法庭”,人均年收案370宗,平均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撤率达到60%以上,个人调撤率达75%以上,所办结案件无一受到当事人的投诉。该庭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用耐心和真诚,对案件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之以法,力求法理情兼容,帮助当事人平和解决纠纷。
近年来,坡头法院大力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该院民三庭率先在粤西地区成立“家事审判庭”,采用有别于一般民商事案件的“圆桌审判”模式,专人、专业化审理家庭法律事务纠纷案件。2016年7月,该庭又率先在粤西地区法院系统成立首个“家事和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室”,积极引入心理分析项目,将审判向庭前、庭中、庭后、判后延伸,并探索建立多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家事纠纷社会管理新格局。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该庭向一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送达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庭先后被授予坡头区青年文明号、区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湛江市“青年文明号”、市“巾帼文明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