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1日起,排污管理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为提前做好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助力大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11日,市地税局大企业局协同开发区地税局和东海岛地税局一行9人,深入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企业,开展送《环境保护税法》新政策进企业的宣讲活动。
宣讲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察看,梳理归集相关企业的相关管理费征收数据,辅导企业试填新的《环保税申报表》,认真分析测算开征后的税负情况,探讨环境保护税对企业带来的影响等。并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税法》专题知识辅导,辅导紧紧围绕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意义、申报流程和减免税优惠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认真讲解。
通过开展宣讲活动,使湛江钢铁、冠豪高新等大企业财务人员对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及相关知识有了深刻认识和了解,构建了新型和谐的税企关系,为确保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