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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地税局多措并举 助力环保税如期推行

2017-11-28 09:2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莫松萌 通讯员陈田福 黄云

《环境保护税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已进入开征倒计时阶段。为确保吴川市环境保护税顺利如期开征,日前吴川市地税局紧锣密鼓开展环境保护税开征宣传工作,吹响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号角。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虽然环境保护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但它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从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转换过来的,实现了收费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也就是说,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并不会给纳税人增加额外的负担。

今年5月起,吴川市地税局就开始紧密联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及开征后的各项工作,研究和协调实施准备以及开征后的重大事项。该局迅速成立了环保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吴川市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开征实施工作方案》,明晰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环保税的开征。期间,该局邀请专家为税务人员讲授环境保护税法及相关政策,确保干部职工准确掌握环保税相关业务知识,为进一步抓实环保税征管工作做好准备。

为普及环保税知晓度,打好环保税开征基础,吴川地税局干部陆续走进当地200多家企业,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讲解环境保护税有关政策应用和实务操作等,帮助纳税人了解、遵从环境保护税。此外,吴川地税局多次与环保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环保税征收的难点、重点进行交流,对辖区内缴纳环保税的企业信息进行详细的了解,制定了详细备忘录。

“开征环境保护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吴川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林珖表示,“‘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后,将进一步完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还能有效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此外,通过‘清费立税’,还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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