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海事局根据广东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启了湛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涉客船舶、运(采)砂船、危险品船舶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辖区水上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9日,湛江霞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对靠泊在调顺渔业公司码头已装好陶土的“旺达××”轮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证书文书、船舶配员、船舶吃水与稳性计算、货仓风雨密、货物平仓、规费缴纳等,并核对了检测机构出具的《货物含水率检测报告》、《货物监装报告》等。同一天,霞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对靠泊于湛江港石化码头“永吉××”轮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首先向船方通报了油船“SANCHI”轮碰撞起火事故,要求船舶吸取事故教训,做好航行安全,随后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船舶文书、助航仪器、消防救生设备、通信设备、应急设备、船舶自查情况等,并核查了该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申报、船舶证书文书是否齐全有效、装卸作业是否符合相关的程序,船舶作业时是否落实相关安全与防污染措施,并敦促船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
据了解,即日起至1月底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落实广东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湛江海事局针对水上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岁末年初监管工作,细化符合辖区实际的措施计划,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做好运输船舶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涉客船舶、运(采)砂船、危险品船的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舶报告、船舶装载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船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同船舶,分门别类加以治理,责令船方限期整改。对所属船舶存在较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通报船籍港和船公司所在地主管机关采取从严监管措施;对适检船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对达到滞留条件和重点跟踪条件的船舶,坚决予以滞留和列入重点跟踪,对从事运输作业的“三无”船舶应予以查扣,对“三无”船舶集中的地区,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清查、扣留和拆解;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水上采砂活动、“三无”船舶、船舶非法载客观光旅游、渡口渡船、防范船碰桥等部位实施联动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