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办理的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此次评选,由各省级检察院层层筛选,共推荐报送了262起案件参选,最终评选出100起精品案件,该案是我省检察机关获评的九个精品案件之一,也是我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件。
李某某是一名在霞山区某中学在读学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逮捕,如继续羁押,将会影响其学业的正常完成,其本人及家属均向霞山区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请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迫切希望回归校园继续学业。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对李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立案程序。经过深入走访调查、细致审查案情、综合分析评判,最后认为李某某平时在校学习生活表现较好,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悔罪表现,而且已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因此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因此,该院建议侦查机关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侦查机关认为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事实清楚,对法、理、情阐释充分,十分认可并予以采纳意见,并在新学期开学之时,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其返回校园继续学业,实现了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该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坚持因案制宜、重点审查,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