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0日至8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湛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湛江市公安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持、部署、协调、督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碰硬、真改实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扛起政治责任,全面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
始终把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最高政治站位、最严工作标准、最实纪律作风有序推动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工作。2018年11月2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勇武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湛江市公安局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360余条,并同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动员会,全面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听取总结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完善整改措施,推动全面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压实整改责任。市公安局成立由黄勇武同志任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黄勇武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完善党委班子和个人整改措施,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带头督办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带头抓好分管警种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定期报送机制,实行“对单销号”制度,构建三个层级的巡察台账体系,启动“三个同步”问责机制,印发全局性巡察整改通报4期,约谈整改不到位单位的主要领导19人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
对照市委巡察反馈6大方面31个问题,细化为110个具体问题,实施整改措施360余条,建立完善机制制度96个,推出整改工作报道160余篇,切实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到位。
(一)政治建设不过硬,“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规定仍不到位问题
1.关于学习传递“两个坚决维护”不深入问题。一是全面强化政治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场次、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会、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近1160场。实施《学习传递“两个坚决维护”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进行重点督导。二是全面强化能力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战时党建工作的通知》,健全战时党建工作机制;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支部书记2018年度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开展党建工作年度检查,健全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评机制,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发展。三是全面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坚持“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制定《湛江市公安局党员政治理论考试制度》,组织453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政治理论闭卷测试,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资料14000余本。
2.关于“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淡化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班子为民意识。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双提升”工作,制定《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专项工作总体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完善“双提升”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千家万户访平安”走访活动,强力推进“双提升”工作,共走访群众54699人次,家庭14990户,商铺等47207个,征求意见建议3247条,制定整改措施1116项,帮助解决问题2630个。其中,徐闻县局、雷州市局“双提升”阶段性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二是进一步增强基层队伍为民意识。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将46项公安行政审批业务下放县(市、区)公安机关,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37项,开通湛江e警通平台,受理办理公安业务2600多项;加大对基层单位尤其是办案单位的执法办案巡查、考评、监督力度,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15个(次)。
3.关于执行政治纪律还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无公函接待等情况进行倒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申报、核销等程序和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二是彻底整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邀请市纪委党廉室有关领导现场指导办公用房改造,核查市局机关各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所有超标办公用房全部完成改造工作。三是全面清查“七个有之”问题。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全面清查“七个有之”问题;对领导干部籍贯、毕业院校等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建档,全面规范对上级领导的称谓,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警醒教育;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畅通广大群众和民警监督举报渠道,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四是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良风气。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程序和机制、畅通内外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暗访核查相关线索力度。
4.关于落实上级制度规定不到位问题。落实《湛江市公安民警出国(境)管理办法》等规定,核查民警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实行民警出国(境)证件分级集中保管、借还登记备案机制。已将未经组织同意多次擅自出国(境)涉事民警移交驻局纪监组处理。
5.关于“扫黑除恶”政治担当意识还不够强问题。一是强化扫黑除恶政治担当意识。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约谈7个扫黑除恶工作落后地区公安机关“一把手”,制定《关于建立公安机关党委(党支部)会议常态化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的通知》并建立相对应机制;市、县两级扫黑办已启动一级勤务,重点抓好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督转线索核查办理,派出专门工作组督导检查到位。二是加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度。截至2018年底,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1个、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163个;侦破涉黑恶刑事案件1877宗、办结涉黑恶行政案件4297起;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476人、逮捕2575人、移送起诉3426人;查处涉黑恶公职人员34人、“两委”干部40人;共查冻涉案资金4.16亿余元,全省排名靠前。三是加大涉“伞”案件打击力度。对霞山、麻章、开发区和廉江等前期“打伞”战果空白地区全局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同志提醒谈话,督导检查落后地区推进情况。2018年底,霞山等四地“打伞”工作全部破零,取得明显成效。
6.关于对政治巡察认识不高,工作欠主动问题。一是整改伪造记录应付巡察行为。核查反馈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全局通报批评,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等日常党务工作。二是整改应付巡察检查行为。落实“一会议一记录”要求,完善会议纪要存档制度,实施纸质版存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责令有关单位立行立改。三是整改回避巡察检查行为。责令某分局及主要领导作深刻检讨,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巡察工作促进会,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加大巡察宣传报道力度。在平安港城网站补录发布巡察整改工作等有关宣传报道6篇,整改期间推出整改工作报道160余篇。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基层教育弱化、虚化,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7.关于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学习不够深入问题。制定《湛江市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4份,推进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专题学习研讨会,全局通报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学习记录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整改。
8.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问题。一是迅速建立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湛江市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讲座,组织相关警种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有害信息清理整治工作,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9.关于“两学一做”不深入,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处理好工学矛盾。全面推行荣获2018年广东省直单位第六届工作技能大赛总决赛优秀奖的“刑侦党建五环工作法”,协调好工学矛盾。二是落实好支部主体责任。选送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班,制定2019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计划,领导带头参加组建政治理论宣讲团下基层,定期督导检查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进展情况。三是协调好教育实践关系。梳理业务工作和学习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纳入中层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和年度考核当中,培养理论指导实践的思维习惯,教育实践两头抓。四是强化教育学习效果。加强主题教育培训,实行党支部季度统考、市局统一定期抽考制度,检验学习效果,将学习培训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弱化,党内生活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问题
10.关于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层次不高问题。一是注重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形成相互批评意见110条;局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查找问题14项,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查找个人问题121条,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62条。二是注重增强班子民主生活会效果。局主要领导同志会前把关相互批评意见,确保红脸出汗;对具体负责民主生活会记录工作的同志谈话提醒,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将重要建议和措施列为督办事项跟进落实。三是注重提升班子民主生活会层次。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检讨、立行立改,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上级领导列席指导。
11.关于基层党建、党务工作弱化虚化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全市公安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工作,整体带动基层党建工作。二是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排查以行政会议代替支委会等现象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制定“三会一课”整改方案,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三是督导检查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责令相关党支部班子作出深刻检查,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并作为反面典型通报批评;特邀市委巡察组组长张昌武同志出席专题党课、现场指导。四是督促落实党小组生活制度。已按规定基本设立健全党小组,完善落实党小组生活考评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五是全面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的通知》,各单位对照执行、规范台账;督导检查县(市、区)和机关警种单位10个,对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现场批评,挂牌跟踪整改。六是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党支部和党小组班子建设。七是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阵地建设的通知》,明确党务公开程序和内容,各单位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内容已按规定更正上墙、党建宣传栏等更新完毕。
12.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不严肃问题。已把党支部按期换届列入2019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督导项目,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等相关文件,规范严肃党组织换届问题。对换届不规范的党支部通报批评,对换届结果不予承认,责令重新选举,并取消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违规,仍旧使用作废入党志愿书问题。核查各单位发展党员情况和台账资料,通报批评违规单位并约谈“一把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就使用作废入党志愿书问题专题请示上级机关确认入党是否有效,对有关负责同志通报批评。
14.关于党费缴纳不足和违规扣缴问题。核查市局机关人员党费缴纳情况,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已责成市区某分局开设党费专用账户并按规定收缴,杜绝单位统一扣缴党费情况再次发生。
15.关于机关党委的地位作用未能体现和发挥问题。召开市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增补机关党委委员4名,选举成立市局机关纪委,制定市局机关党委委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强化机关党委统筹、引导等职能作用。
16.关于局党委选人用人有把关不严的现象问题。一是强化审核选人用人。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落实“双签字”、“凡提四必”等制度,严防“带病提拔”;核查“带病任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已严肃问责相关人员。二是强化“后备干部人才库”管理。排查后备干部人才库操作存在不公平等现象,已将问题线索移交纪监督察部门跟进处理;实施《湛江市公安局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管理工作办法》,强化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三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制定《关于开展群众反映选人用人存在风气不正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纪监督察部门明察暗访、跟进处理问题线索,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等不予上会研究,干部提拔前须征求驻局纪监组意见。
17.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严肃问题。核查相关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请示上级机关对有关人员的年度考核等级进行重新认定,制定《湛江市公安局机关2018年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从源头上杜绝考核评定无人落实、无人监管现象。
18.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力,相关制度落实不好问题。专题请示上级机关,对任职十年的局班子成员提出交流意见。梳理局班子任职分工年限情况,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向上级机关报送《关于近期拟启动民警轮岗交流工作的请示》及《湛江市公安局民警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按照有关批复意见做好后续轮岗交流工作。
19.关于干部配备不及时,部分基层岗位长期缺员问题。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空缺岗位进行调查摸底,结合职位空缺、领导职数提出调整意见,并已请示上级机关,待民警职务序列改革结束后,着手开展选任工作。
20.关于辅警队伍教育管理严重缺失问题。制定《湛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3份,理顺各地辅警的招聘、管理权限,把辅警纳入公安机关教育培训体系,制定2019年市局辅警教育训练计划,定期开展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实行每月辅警管理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强化辅警队伍建设;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查处辅警违纪违法行为,开除或辞退违纪辅警4名。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还不严,群众观念不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还不过硬与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
21.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注重服务基层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沟通交流并做好选人用人政策解释,在市编办批复核定的职数限额内,待人事工作解冻后及时配备县级公安机关科、股级干部。二是注重群众反映问题诉求。约谈某分局领导,挂案督办分局某派出所拖欠车辆修理费的案件,已取得明显进展;制定推出主办人办案责任制、落实信访问题季度分析制、异地交叉办案制等“三大制度”, 从源头及时发现、回应群众反映的涉警信访等问题和诉求。三是注重务实工作作风。制定《湛江市公安局工作规则》,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 侧重加强对抓捕吸毒人员指标数加码“一刀切”问题等禁毒工作的实地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十个进一步”建议,制定实施《湛江市公安派出所“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公安派出所建设文件5份,不断夯实基层建设。
22.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公车改革不彻底问题。制定改造方案并已完成全部办公室标准化改造工作。制定《湛江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油料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23.关于公务接待仍然违反规定问题。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全面排查近几年无公函接待情况,明确审计部门、驻局纪监组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违规现象的监督检查,固化接待整改成效。
24.关于文件多、会议多没有根本改变问题。制定实施《关于报送2019年以湛江市公安局名义举行的全局性会议安排计划的通知》,切实对“文山会海”问题进行整改。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力度不够,教育预防手段缺乏创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效果不明显方面问题
25.关于运用“四种形态”谈话提醒浮于表面问题。一是增强抓早抓小意识,强化党员日常监督。制定实施《湛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加大对党员民警“八个小时以外”生活的监督和管理。二是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工作。各地派驻纪监部门对本地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多次,开展季度性纪律检查监督;将某交警大队不处理信访件案件列为重点督办,约谈两名主官,并全局通报批评。
26.关于队伍纪律教育不严不紧流于形式问题。制定《湛江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队伍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分值,定期检查通报批评,防止队伍教育流于形式;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全市公安机关1500多名民警上廉政教育辅导课12期,印发相关教育警示材料10余份;制定队伍纪律教育管理制度23项,从制度机制上堵住违法违纪漏洞。
(六)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2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不断强化从严治党政治担当意识。市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督导检查。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湛江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班子成员年度向党委述职、述廉、述责制度,对“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三是不断加强“关键少数”监督。执行责任领导约谈制度,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约谈“一把手”和纪委书记17名,共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2次,市区某分局一副局长涉嫌诈骗违纪违法被免职的案件已办结。
28.关于派驻纪监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全面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落实谈话提醒机制和队伍思想季度分析制度,强化对同级党委和班子成员的“八小时以外”监督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突击检查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台账情况,调查研究各地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市局党委研究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传导从严治党管党压力。召开全市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会议,制定《湛江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运用“四种形态”专项整治基层违纪违法多发频发问题,共检查基层单位48个。四是加强对公安队伍“八个小时”以外监督。研究公安队伍“八小时”以外监督防控措施,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重点排查涉案民警赌博线索,实行民警定期汇报工作机制。
29.关于窝案式、系统性腐败案时有发生问题。已核查我市某公安检查站涉嫌违规扣证和罚款的问题线索并移交廉江市纪委监委跟进处理;涉案辅警5人已被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已全部调离原岗位;坚持“暗访、查处、问责、曝光”四管齐下,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30.关于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用分离,监管不力问题。全面核查摸底全局国有资产底数并分类建档,建立完善未办理房产证的物业台账;加强与市规划等部门沟通交流,已回收原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的2处公用住房,5套需转回我局产权的房改房整体办理完毕。
31.关于项目采购及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湛江市公安局采购管理规定(暂行)》,规范文件档案管理,明确项目验收手续,已完成27个项目采购计划回执、施工合同、采购协议的归档,已完成19个项目评价意见等验收工作。二是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限额进行招投标,采购办严格加强采购项目监管,并长期坚持。三是规范自主采购工程项目。印发《关于规范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工程项目申报、招标等程序机制,全面核查78项自行采购工程项目。四是落实招投标程序。核查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党内检讨通报;要求各采购业务单位签署合规采购招投标保证书;经请示上级机关后明确规范采购流程、招标投标程序,全面统计2019年车辆维修、保养预算,下一步报财政局备案,着手进行采购;五是核查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已核查我局2079台电脑和305台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情况,尚不能满足公安工作业务开展,现已暂停市局电脑采购,各单位新需求电脑都在内部调剂。
三、坚持常抓不懈,全面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工作成效的巩固,进一步改进全市公安政治生态。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湛江公安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警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以“两个责任”为核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执行民主集中制,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克服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建设的问题,强化公安党建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全警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
(三)以成果转化为重点,推动湛江公安事业发展。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找准问题的“症结”,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面固化整改成效、加快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落实和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落实和推动湛江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湛江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护航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湛江公安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58846;公安内网邮箱:xcb@gaj.zjs.gd;互联网邮箱:zjsgajxcb@163.com;邮政信箱: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湛江市公安局巡察办;邮政编码:524043。
中共湛江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