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8月底顺利审结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破产重整案,根据《破产重整项目投资合同》,投资人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11月底付清第二笔投资款。记者近日获悉,投资人已提前5天将第二笔投资款交付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即日可向各债权人发放有关款项。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破产重整案有望在案件审结不到四月时间执结。
据了解,广东中谷集团破产重整案自去年12月受理以来,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今年8月31日,随着《破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和经市中级法院裁定批准,这起涉及破产企业职工2260人、蔗农30多万人、申报债权额达53亿元、债权人410户的破产重整大案终获审结。
而在此前的8月20日,在市中院组织的选定投资人大会上,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七轮激烈的角逐,以出价8.13亿元竞得投资人资格。根据《破产重整项目投资合同》,投资人应于裁定生效后15天内支付第一笔投资款4.065亿元,余下的4.065亿元于11月30日前付清。9月13日,恒福公司在限期内将第一笔投资款转划至破产管理人账户中。
近日,经合议庭努力协调,恒福公司又将第二笔投资款转划致破产管理人账户内,比原定期限提前了五天,对案后债权的顺利清偿起了关键作用。据介绍,按原定计划,破产管理人一个月内可将有关款项发放到债权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