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记者从2月25日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我市去年选择遂溪县15个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批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1月1日起,在赤坎、坡头、吴川、廉江、徐闻等政府办的72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目前我市已有70%以上政府办的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民可买到551种平价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实惠不少。
市卫生局要求,尚未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其他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参观学习,加快推进工作力度,今年3月底前开始实施。对于已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要求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考评、督查。
名词解释
■“零差率”药品
“零差率”药品就是选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销售给患者。而取消加价的药品“零差率”政策,则是探索“医药分家”、化解药价贵的一种积极尝试。
■基本药物
指最基本、不可缺少、满足人们所必须的药品,如感冒清热颗粒、六味地黄丸、云南白药等。按照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只从全省公布的招标目录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