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助学被自愿?保障政策“执行难”
那交了这笔捐资助学费的家长们到底是否自愿?“怎么可能是自愿的,只不过不交就肯定进不去罢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捐资助学费就是择校费嘛!”黄先生对记者说。
如今依靠在建筑工地打杂,月收入只有不到2000元的刘先生说起两个孩子的读书问题,眉头早已拧成一团:“我们在城里打工,乡下父母年纪也大了,难道还让孩子回乡下读书吗?我的要求不高,也不要特别好的学校,只要孩子有个学习的地方不去学坏,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记者了解到,市教育部门曾出台的相关政策保障外来务工者的子女读书权利:非户籍人口在同一流入地连续居住5年以上,有本地的暂住证、工商经营许可证或劳动合同、房产证或租房租赁合同,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依法纳税的,其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在本地可享受与本地人口同等待遇。然而,该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不少阻力,像上文中的陈女士反映,她完全符合以上条件,手续证件也齐全,却能被校方以“学位不足”理由拒绝。
有学者指出,如果外来务工者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得不到解决,客观上会导致该地区招工难、留人难现象突出;如果外来共把子女留在户籍地就读,又会造成当地一大批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无法正常享受到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最终会进一步拉大贫富悬殊,加剧社会矛盾,不利于城市的和谐发展。”
不少来自农村的家长都希望,我市能为流动人口建立更多可供其子女入读的学校,并放宽暂住年限,降低入学门槛,让他们的子女也得到公平的受教育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