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9月2日,湛江检验检疫局签发首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该份证书是广东廉宁铝制品实业有限公司出口的货值为3.1万美元的铝制压力锅。
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协定》相关规定,广东廉宁铝制品实业有限公司凭首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出口的相关货物在哥斯达黎加通关时可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税率由15%下调到14%,可以减免1%共316美元的关税减免待遇。根据协定,对于湛江地区出口的这一类产品,哥方将在15年内等比例下降关税税率,直至免税。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凭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我国企业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产品可享受《协定》项下的关税优惠待遇。我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湛江地区外贸企业将可以利用中哥自贸协定扩大对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市场的出口,扩大市场占有率,给湛江外贸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保证湛江地区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自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出台后,湛江检验检疫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企业对优惠原产地证书的运用,通过当地报刊、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报检大厅电子屏幕等途径宣传中-哥优惠原产地证书,使广大出口企业尽快了解该项政策,熟悉的签证规则和要求,确保出口企业及时享受优惠原产地证书带来的经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