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吴川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严格贯彻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力争无一错案为目标,解放思想,务实进取,今年以来审结案件23宗,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吴川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对审理的每一宗案件都做到高质量、严要求,认真把好案件审核关,确保所审理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该室共受理案件23宗,审结案件23宗,其中处理22人(同时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的2人)、恢复党员权利1人。
据了解。在吴川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处理的22宗案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10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政纪处分的14人,其中行政开除1人,撤职2人,记大过1人,记过2人,警告1人,免予政纪处分7人。处理的22宗案件中,错误性质属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3宗,失职、渎职行为的11宗,贪污贿赂行为的5宗,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2宗,违反廉洁自律行为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