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 近日,湛江检验检疫部门对湛江某实业有限公司从国外入境的冰冻切片机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冰冻切片机是用木质包装装载,而不是该公司报检单里注明的用纸箱包装。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当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批货物的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木质包装易携带有害生物
木质包装广泛应用于国际货运中,其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较大,可对我国农林业造成重大的危害。目前,国际植物保护组织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IPPC标识是专门用于出入境木质包装上,表示该木质包装经过国际植物保护组织公约检疫标准处理,是防止有害生物传出传入,保护各国农林业和生态安全的有效措施。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实施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采用这一标准,对入境木质包装检疫发现活有害生物或IPPC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作除害处理或销毁处理。对不如实申报木质包装的,除了作除害处理,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部分企业不重视木质包装申报
目前,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能自觉遵守这个标准,但也有些企业对木质包装申报不够重视,从而造成货物通关延误和不必要的损失。今年以来,湛江检验检疫部门仅在霞山口岸对未如实申报木质包装的企业就开出了四例罚单。
经检验检疫部门调查分析,大部分未如实申报入境木质包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贸易前,贸易双方对木质包装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木质包装的申报不重视;二是国外发货人未把货物包装情况如实告知国内的收货人;三是装运环节中信息沟通不顺,存在盲区。如货物在装箱时,装运工人用垫木作为固定作用,连国外发货人自己都不清楚。
湛江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入境货物木质包装如实申报涉及检验检疫严肃性,企业不可随意。外贸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木质包装的申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诚信与责任意识;要主动和国外发货人或代理企业的沟通,使其了解我国检验检疫政策法规;要求国外发货人加强对输出货物木质包装管理;发现问题时,主动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以保证货物顺利通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