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欧盟委员会近日出台了进境植物检疫证书核查新政,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输欧货物不仅产品质量本身须符合欧盟要求,而且植物检疫证书也须符合欧盟规定,否则货物将被拒绝进入欧盟国家。
相关人士指出,要求产品质量和植检证书同时符合欧盟规定,是一种极为严厉的处置措施。其实质是欧盟在产品质量本身设置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在进口文件核查环节增设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欧盟是我市农产品出口市场之一。本次新政的出台势必对我市相关产品输欧贸易产生一定影响。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减少新政造成的不良影响,检验检疫部门专家建议相关输欧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出口企业应关注和熟悉了解欧盟新政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二是企业动态收集输欧产品新要求,及时更新输欧产品植检证书附加内容。三是企业应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出口种植地疫情防控和出口前检验检疫等工作,使输欧产品质量符合欧盟进境植物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