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2011年吴川市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万元,增长47.61%。
去年以来,吴川市加强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出台《吴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吴川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管理和收益收缴工作,规定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必须经市财政局审批,公开招租,并由财政局、出租单位和承租人三方签订合同,提高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透明度。吴川市还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收支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等费用后统一上缴国库,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对已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按部门预算执行,未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根据单位的经济情况核拨。
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吴川市还强化工作纪律,对违反《吴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责任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单位及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从而保障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大幅增长,增加了地方财政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