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扣押的液态油脂产品。
3月20日,吴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海滨街道大岭村一间无证经营的鱼肠鱼内脏加工点进行执法检查,扣押液态油脂产品12桶共2000多公斤,查封鱼鳞110包,目前正对该加工点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该加工点位于大岭村一间民宅内,占地约200平方米。执法人员进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内有一名工人正在将一桶鱼内脏进行加热。现场有12个装满液态油脂的蓝色铁桶。该加工点卫生环境极差,现场散发一股恶臭。该加工点还放有一桶疑似潲水油原料。
在该加工点的空地上,堆晒着大量的鱼鳞。在现场的12个装着液态油脂的铁桶上没有任何标识说明油的用途。经询问,该加工点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任何加工合同。
鉴于该无证加工点生产的液态油脂涉嫌假冒伪劣,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该加工点的液态油脂共12桶(每桶190公斤)进行扣押,并查封堆放在民宅内的110包鱼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