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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2012-03-29 11:52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黎劲风

湛江新闻网讯:吴川市从本月下旬起,在市区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

据了解,吴川这次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范围是该市市区所有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整治内容共七项:

1、全面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在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公共场所、广场及周边、各出入城口及周边严禁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出摊)及堆放货物、杂物等各类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经营或生产作业活动。

2、认真清理乱搭乱建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对已乱搭乱建的一律限期拆除。

3、整治乱停乱放行为。各类非机动车严禁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必须在划线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整齐停放,不得无序停放或越线停放。

4、加强卫生管理。严禁在城区乱倒垃圾、乱泼污水,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使用封闭式装置,不得污染路面。临街餐饮店面一律实行前堂后厨,严禁向街道排放油烟,不得污染、损坏城市道路及妨碍行人通行。

5、整治占道市场。对沿江小学旁、斧头岭市场侧等的占道市场,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并坚决取缔,还路于民。

6、加强对清运倾倒建筑渣土车辆的管理。市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办理渣土清运倾倒手续,禁止未办理清运倾倒手续从事清运倾倒和未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行为。

7、整治和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市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含门面招牌)必须规范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设置批准手续。临街门面招牌做到规格统一,协调美观。对经政府法定部门批准设置,符合城市容貌规定的,且还在设置批准时效的,重新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但符合城市容貌规定的,补办户外广告设置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且不符合城市容貌规定的,一律予以拆除。

吴川市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时间为两个月,至5月下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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