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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同虚设 有理还要赔钱

2012-04-06 23:06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黎劲风

    湛江新闻网讯:5日,在吴川市一民事小纠纷现场,出警的民警没能以正压邪,一名市民“被调解”补偿1000元冤枉钱。

    据了解,该市民还是吴川市政协委员,居住在吴川市区。2009年4月他与一吴川老板签订合同,将私宅的一楼出租给该老板做童装生意。几个月后,该老板因生意不好,将铺位低价转让给一公职人员,随后这公职人员以欺骗手段骗得政协委员与其签订租用铺位合同。今年3月底,政协委员与这人(此时他已离职)的合同中止。该合同第8条为:合同期满或中止合同,乙方装修的门窗及一切固定装修、电线灯具、管道、招牌等不得拆走,无偿归甲方。但中止合同几日,乙方以其曾支付转让费为由,不但不搬空铺位,还扬言要打烂那位做童装生意老板装修的大门,甚至要动手打人,要挟索取补偿。该政协委员于4月3日下午和5日上、下午3次到附近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报警求助。5日下午,辖区派出所3名民警出警到现场调解纠纷。3名民警仔细看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提出双方要按合同第8条执行,“乙方装修的门不得拆走,无偿归甲方”。但乙方仗着人比民警多,恶言恶语相对,加上3名民警调解不是很给力,导致正不压邪。乙方甚至比没有民警在场时更张扬,不但扬言要打烂那位做童装生意老板装修的门,还扬言要打烂多年以前的承租方装修的天花板,并在日后继续干扰该铺位的正常出租。民警最终调解:由甲方补偿1000元给乙方。因当时场面比3名民警出警前更激化,无奈之际,该政协委员只好补偿1000元冤枉钱给乙方,求得息事宁人。

    该政协委员是吴川市知名文化人,吴川公安一直在他心目中有良好形象。多年来,他不间断地用手中的笔宣传吴川公安的好人好事。去年他当行风评议员,给接受评议的吴川市公安局打了高分。他说:他比别人更信赖公安,源于他从小到大都是一名弱者。这次,民警没能以正压邪,令他心寒,但他认为这无损吴川公安的形象。今年是吴川市“机关作风整治年”,他相信吴川公安通过作风整治,一定能真正树立起警威,真正成为人民的保护神,为广大群众尤其是为弱者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这名吴川市政协委员还直言:有问题找公安,是他不变的信念。日后再遇恶人,他还会第一时间向公安派出所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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