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吴川市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取得明显成绩,全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吴川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新的贡献。最近省法院组织开展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该院“群众满意度”排名湛江第1。
2011年以来,吴川市法院围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60件,结案2012件(含旧存)。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受理费12.5万元。审理破产案件11件,为吴川市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吴川市有机合成化工厂职工发放集资款、医药费、工资、经济赔偿金、社保金等共计446万元。全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部门和2人荣立湛江中院三等功、1人荣获“湛江市十佳政法干警”称号、1人荣立省法院二等功。该院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2011年广东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满意度和满意率在全省128个基层法院中分别排名25位和27位,在湛江市10个基层法院中分别排名第1和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