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国土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吴川市国土资源局建立起局长授权制,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运转,群众满意。
去年以来,吴川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调查研究,建立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授权制。具体做法是:该局所有行政职权事项,包括需审查、审批的事项,以及税费、出让金的控收和合同、协议的签订等事宜,需要局长审批或签署的,一律授权该局分管领导审批或签署,办公室凭局分管领导的签字加盖有关印鉴。所经审查、审批及合同签订的事项,由经办人、承办股室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分别对应承担责任,即与经办、审查、审批职权所相对应而承担起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吴川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局长授权制后,行政效率大大提高。过去由于国土事务繁忙,工作量大,凡事都请示暨浪费时间又影响工作效率、使干部职工形成被动、不负责任的不良习惯。实行授权制后,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专心于本职岗位,使权责合一、责任分明,以“权”为激励机制,以“责”为监督手段,一方面约束国土干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另一方面解决国土审查、审批等环节中的“吃拿卡要”现象。此举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质量,降低了成本,进一步推进该局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树立起国土部门良好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