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从吴川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量化评分”实行重大改革,评议结果只设定“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吴川市和其他县(市、区)部分被评单位的综合评议分数还将按一定比例折算成上一级被评单位的综合评议分数。
据了解,今年吴川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综合评议分数实行百分制,由四部分组成:①吴川市行评团的评议占60分;②社会调查占20分;③案件情况占10分,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发生案件的单位,其中每宗乱收费纠纷扣1分,每宗违纪案件扣2分,每宗刑事案件扣3分,不设负分;④吴川市行评办掌握的情况(含投诉情况)占10分。今年的评议结果只设“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不发牌匾),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行风评议工作“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务实高效”的原则,湛江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对“量化评分”进行了改革:2012年湛江市公共服务行业行风评议的综合评议分由两部分分值构成,其中湛江市级评分占70%,县(市、区)级评分占30%。各县(市、区)被评议的银行、电信、供电等单位的综合评议分数将按一定比例折算成湛江市银行、电信、供电等单位的综合评议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