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吴川市樟铺镇会同工商、纪委、派出所等查处了一家非法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地下加工窝点。 执法人员还在账簿和物流货运单中发现“案中案”,单据里面记录了“回扣”、“提成”和“吃饭费”,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厂规模比较大,车间和仓库共有1000多平方米,车间内有用于生产一次性餐具的成型机和粉碎机数台。但生产车间卫生条件极差,生产原料随便用一些饲料包装袋包装,无法检查原材料来源的安全性,而且原料里夹杂一些塑料碎片,生产出的一次性杯碗都未经任何消毒处理,成品随意堆放。该厂原料、成品全是易燃物品,现场并无任何消防设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在现场检查中,该厂负责人被干警监视后,偷偷打开后门沿着江边的崎岖小路逃跑,但被追上来的干警捉获。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厂领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塑料制品厂的经营执照,可以生产非食品行业外的塑料制品,但无技监部门的生产许可证,不具备QS认证资格,擅自生产直接装饮用水、食品的塑料碗、塑料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对现场加工机械、加工成品一次性塑料碗680箱、一次性塑料杯1080箱、航空杯350箱、原材料“聚丙烯树脂”500包以及账册单据若干予以查扣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