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年来,吴川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
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是法律规定执行的非监禁刑罚活动,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全面试行以来,吴川市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至今年8月底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人,累计解除矫正44人,在册164人。在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中,管制3人,占1.5%;缓刑194人,占93.3%;假释6人,占2.9%;暂予监外执行4人,占1.9%;剥夺政治权利1人,占0.5%。在矫社区人员因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警告14人,占7%;受治安处罚1人,占0.5%;因刑拘而停止矫正1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9月15日,吴川市司法局组织举办了为期半天的全市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培训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有关监管规定。
吴川市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易凌云等领导指出,这是一次针对特定群体的大型教育学习培训班,目的是通过学习社区矫正有关监管规定,让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提高改造质量,以预防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