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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举报捕杀贩卖野生鸟类行为

2012-11-06 17:13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卓朝兴 吴开琪

    11月是广东省“野生动物宣传月”,湛江市林业局日前发出《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呼吁通过每个人的努力,使爱鸟、护鸟活动走向经常化,形成“保护鸟类,人人有责,关爱动物,从我做起”的社会文明风尚。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中指出,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明文规定捕杀野生鸟类是违法行为。但目前我市一些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大肆捕猎、贩卖、宰杀野生鸟类,而且这种风气大有泛滥之势,给鸟类的生存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保护鸟类刻不容缓!

    市林业局向广大湛江市民发出倡议:主动学习保护野生鸟类的有关知识,学习并遵守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爱鸟、护鸟的重要意义;保护自然,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鸟类的栖息环境;不伤害、不捕杀野鸟,不掏鸟窝,不拾鸟蛋,不笼养野生鸟类;拒食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并劝诫亲戚朋友不食用野生动物;对伤害鸟类者主动劝说,发现捕杀、贩卖野生鸟类的不法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市野生动物保护办举报电话为:3310292);发现伤鸟、病鸟要及时与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妥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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