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12月10日据从湛江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依据新出台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对于非法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检验检疫机构将对携带旅客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禁止进境物依法进行销毁和退回处理。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广大市民,应注意了解熟悉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新名录所列动植物及其产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耽搁出入境时间。
据悉,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共三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肉类及其制品、活动物等。需注意的是,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或猫,可以携带入境且每人仅限一只。湛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如果进出境旅客不慎携带了禁止进境物,可以在入境口岸主动向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申报或直接将禁止进境物放入检验检疫部门设置的投弃箱内。
据了解,检验检疫部门设置了多种途径,方便旅客了解我国旅邮检法规。旅客可以在入境航班上注意收看《入境旅客须知》,可以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及邮寄现场取阅《中国入境检验检疫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也可以查阅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的“禁令公告”板块(http://dzwjyjgs.aqsiq.gov.cn/fwdh_n/jlgg),还可以直接向入境口岸或邮寄现场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