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为促进我市外贸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减轻我市进出口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能力,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发出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将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湛江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简化出入境检验检疫计费方式。湛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外贸企业,应积极用好优惠政策扩大湛江外贸出口,给力湛江做大做优外贸经济“蛋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的通知要求,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标准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1.5‰、1.2‰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0.8‰一次性收取;其中,介质土、植物油由按货物总值的0.67‰降为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货物总值的4‰降为0.8‰收取。边境口岸每批次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边境小额贸易、对台小额贸易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统一降为按每批次30元收取。仅实施卫生检疫的,不收费。
此外,部分资源类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将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对矿砂、矿渣和矿灰等商品按每吨0.6元收取;对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和石油原油按每吨0.08元收取。
计费方式也将进一步简化。将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按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等各项分别计收,合并为按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计收,取消累计收费。
出口农海产品和进口矿砂、原油等资源类商品是湛江口岸主要进出口货物。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湛江检验检疫部门为湛江出口农海产品、进口原油等货物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共5969万元,其中,为企业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约230万元、减免原油品质检验费5739万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广大进出口企业,须留意检验检疫部门发布的相关告知信息,尽快了解和掌握国家减免检验检疫收费的最新政策,避免不良中介代理公司乘机骗取检验检疫费用。如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和反映。